【观点】黄震:分阶段布局数字人民币的发展

发布时间:2023-09-06 14:17:13


2022年1月,数字人民币(试点版)的应用在各大应用商店上架,微信支付也开始支持数字人民币钱包的开通,意味着数字人民币开始融入百姓日常生活。从长远来看,整个金融体系,甚至经济社会中的每一个机体都要适应央行数字货币及其运行机制的要求,这将会进一步助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的创新与发展。

本文作者系盘古智库学术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黄震,文章来源于《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图片


数字人民币是指央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就数字货币的层面而言,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现金类支付凭证(M0),其功能和属性与流通中的纸币一致,只不过形态是数字化的。从电子支付的定位出发,数字人民币还是一种具有价值特征的数字支付工具。简而言之,数字人民币并不是一种新的货币,其实质上就是人民币的数字化形态。

数字人民币与微信支付、支付宝存在根本区别。数字人民币是法币,具有法偿性。微信支付和支付宝均不属于电子货币,而是一种第三方支付方式,作为支付工具,主要通过商业银行存款进行货币结算,其不具有法定货币级别的法律效力。数字货币与微信支付、支付宝等之间的关系更类似于“钱与钱夹”:微信支付和支付宝作为钱夹,里面装的是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现在也可以装数字人民币;而数字人民币本身就是一种可流通的法定货币。

数字人民币作为一种具有价值特征的独立支付方式,具有诸多优势。第一,数字人民币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尽管微信支付和支付宝体量足够大,但其背后仅是以商业信用作为背书,不能完全排除破产的可能性。而数字人民币作为我国的法定货币,其以国家信用为背书,能够使亿万用户的资产得到更为安全的保障。第二,数字人民币可实现离线转账。微信支付和支付宝均依赖于网络实现支付,而在央行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构想中,只要手机上有数字人民币的钱包,无需网络,通过手机之间碰一碰即可实现支付、转账等,具有更高的便利性。第三,数字人民币具有可控匿名性。在当前的支付方式中,无论是微信、支付宝,还是银行卡账户都是实名制。而数字货币在技术上可以实现小额匿名,商户和第三方平台均无法获取消费者的身份信息以及支付数据。同时,可控机制使得数字人民币具有更高的追溯性,防范和打击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第四,数字人民币可实现应用场景全覆盖。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平台的主要覆盖范围为个人场景,而数字人民币可实现企业与金融机构、企业与个人之间等应用场景全覆盖。第五,数字人民币存在多终端选择。微信、支付宝等程序脱离了手机则无以附存,而数字货币则存在多种使用终端,除了手机,还可通过IC卡、功能机等载体使用。

中国人民银行在数字人民币领域的布局较早,就其发展进程而言,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理论初探阶段2014年,央行成立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研究小组,正式设立课题予以研究,开始对发行框架、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及相关国际经验等进行专项研究。

第二阶段为研发设计阶段。2016年数字货币研究所成立,并且完成了央行数字货币第一代原型系统搭建。2017年末,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开始组织商业机构共同开展数字人民币研发。2019年,央行支付结算司表示,数字货币呼之欲出,并明确将采用双层运营体系。2020年1月,央行表示基本完成了数字人民币的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等。

第三阶段为试点发展阶段。为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我国采取先试点的策略。2019年末以来,人民银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2022北京冬奥会场景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2020年11月开始,新增上海、海南、长沙、西安、青岛、大连作为试点地区。至此,形成了“10+1”试点格局,基本涵盖了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中部、西部、东北、西北等不同地区,涉及场景包括公用事业、餐饮服务、交通出行、零售商超、证券及政府服务等,增进了社会公众对数字人民币设计理念的理解。

2022年1月,数字人民币(试点版)的应用在各大应用商店上架,微信支付也开始支持数字人民币钱包的开通,意味着数字人民币开始融入百姓日常生活。从长远来看,整个金融体系,甚至经济社会中的每一个机体都要适应央行数字货币及其运行机制的要求,这将会进一步助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的创新与发展。

文章来源于《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陕公网安备61010302001146号 陕ICP备20004235号-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6MA6X4Q9H7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征信业务 经营备案证:G1011010100881000J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 经营许可证编号:陕B2-20230327 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经营许可证

版权所有 © 2017-2023 西安优嘉米特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保留一切权利 隐私保护 | 法律声明

备案信息综合查询 点击查询